一叶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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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四月是怎么样的季节呢?
空气里都溢满了阳光的味道。温暖的。缠绵的。甘甜的。
桃花开过灿烂一季,可惜,你不再是你,我亦不再是我。
我在转身之后对你安然地微笑,岁月静好,时光荏苒。人已不在。
我随手撕掉日历的时候发现,这个四月又要过去了,像静静飘逝的河流。
(一)
我想起赤名莉香痛苦隐忍的微笑,像绽放在夏日里炙热的葵花。
不管内心里忍受着怎样巨大的悲伤与无助,却拼命地努力微笑,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只想让你看到我快乐的样子。
永远都在微笑,哪怕是在告别的时刻,也是笑着流下眼泪来,然后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哭。她那么难过,可是他却错以为她有多坚强,以为她至少不像里美那么柔弱和需要保护。她是一个女子,她能有多坚强,她再勇敢也不过期待他将她宠成一个孩童。
笑着哭,最痛。而他不懂。
我常常在想,是不是如果我每天都习惯了面对阳光微笑,直到笑容都融化进了空气里,腻得化不开来,那么我也会习惯了自己幸福的样子和姿势呢?
所以我躲在窗帘后面肆意微笑,假装我是内心丰盛且欢愉的女子。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
我叫安眠。
请你记住我的名字。一定。
我在某天晚上梦见一大片开满安眠花的丛野。那是一种干净的白色小花,伏在纤细的茎干上,仿佛安然酣睡的少女。
那是我唯一一次梦见安眠花的样子,事后我告诉蓝,我梦见了安眠花,她说,那是幻觉里开得最为忧伤的花朵。代表爱情。
醒来了以后我把网名改成了安眠一季。
我告诉别人,我要你记住,我叫安眠。
老任曾经这样介绍我,叙岚就是那个叫安眠药的,还药了一整个季节。
我躺在四月的阳光里安睡了很久。很久。久到我都不记得睡前发生过什么。
我知道我还在逃避着一些什么,其实我一点都不勇敢,可是我多么不愿意从梦境里清醒。她那么美,那么让人沉醉。
我一直向往的,是那种安静并且独立的生活。租一间小屋,哪怕很简陋也无所谓。我不要很多的东西,有一张桌子,有一台电脑,有一张席梦思的单人床,床头一定要摆满喜欢的书籍和藏族饰物,还要有液化气灶,要用来做喜欢的食物。
这样就足够了。
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写简单的文字,想一个人的心事,过我一个人的生活,这便是我要的。我每天都可以蹲在午后的阳光里自说自话,说一些有关自己的事情,诉说一些难忘的想念。
我喜欢写字,我最盼望的生活就是可以在凌晨时候起来写凌乱的不着边际的字,一个人对着电脑狂飞乱舞却再没有人说我是疯子,哪怕没有人欣赏也不要紧的。
我知道这对身体不好,如果我不好好爱惜自己,谁会来心疼我呢?我明白。作贱自己的女子一点都不可爱。
可是,没有文字,我要如何同你对话呢?
我在心里异常坚决地说。
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
你爱我么?
我不知道。
你会不会来找我?
我不知道。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要对你说。
我已经迷恋上文字的温暖,并且难以救赎。
你知道么,只有这样,我才能够脱下华丽的衣裳和漂亮的舞鞋,我才可以不那么坚强,只有这样我才能让你看到我心里的伤口,所以我不想只把光鲜的样子留给你看。
因为。我爱你,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我并不阴暗,小说里抑郁症和精神压迫症这样的疾病离我太过遥远,我根本无法想象他们生活在一种怎样的痛苦和无望之中。
我很乐观,所以我对未来有很多的期待,我需要丰厚的感情寄托但是我的眼睛总是望向前方,我没有过多的激情去仰望那些不会属于我的华丽灯光。
所以说,说得文绉绉一点,我充其量只能说是那种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人。
这种说话有点矫情,但我找不到更好的词汇。
我告诉一个朋友,我有一天会扔掉笔再也不写字,只要我能够幸福地生活着,好好地爱我身边的人。
有很多人说看安妮的书会很压抑,但是我不会。因为我觉得她是那种心里有很多很多爱的女子,这爱多过了那些许的绝望,而她的绝望我愿意理解成为对某些问题的清醒认识。所以我不会沉溺于她的小说,我只是欣赏她的文字风格,比如她的《清醒纪》。
认识很多喜欢安的朋友,他们喜欢安的漂泊,而我在听到盒子说,安现在就很幸福,她有了孩子时有想哭的冲动。
安也是女人,所以她也需要某些寻常的温暖。
所以在她的《素年锦时》时我很欣喜地看到了她的蜕变。
(二)
我写一些温暖美好的感情,比如我对你的感情。当然也有疼痛的记忆,甚至荒凉凄厉的结局。可是我的经历单纯至极,而且爸妈一定会说,她是那种没脑子的小女孩子啦,脑子都长在别人身上,根本什么都不懂的,都不知道将来怎么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
从小长在优越的家庭,洋娃娃的更换频率比衣服还快。而且也不是那种婚姻不幸的家庭,爸爸是那种很顾家的男人,妈妈是那种贤慧的女人,根本没有理由不幸福的。
同龄的很多孩子都会说,你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你根本就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嘛,有爸爸疼有妈妈爱而且从来都不缺零花钱的孩子哪有什么资格抱怨哦。之类的话一定是不绝于耳。
就像《cry me a sad river》里的齐铭。
是那种早上起来妈妈就会准备好早餐,还会在临走赶去学校时急匆匆地将牛奶塞进书包的孩子。
是那种只要晚回来一点点父母都会着急得到处乱找的孩子。
是那种从来不干家务的孩子,哪怕自己想干,妈妈也一定说,哎哟我的小祖宗,这种事情不用你做的啦。
就是这样的孩子,骨子里有根深蒂固的孤独感,缺失安全感。因为从小就没有人陪伴,也没有人听她说话。爸爸妈妈永远都只会说,你快去看书啦。
而其他人,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
周末很少获得机会和朋友出去聚会和游玩,因为妈妈总是说,你要留在家里好好看书哪,哪能这样七混八混的。
事实上,那些所谓七混八混的人最终也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有光明似锦的前程。可是长辈们从来不会这么想。
哪怕是和一个普通的朋友走在一起,妈妈也会问,这是谁啊?他家是干什么的啊?
妈,你是查户口的啊?
于是刻意保持距离。直到现在,还是与人有疏离,感情淡薄,因为不懂得交际和表达感情。总是傲然的样子,等到人群散尽的时候才敢蜕去骄傲的外壳。也许是这个原因,反正一直都不喜欢说话的样子,不知道是自卑多一点,恐惧多一点,还是矜持多一点。也许只是害怕与人接近。所以总是把头低进尘埃里,不想被发现。
可是妈妈却是断然不可能理解这些的,如果说出来,她一定会说,你这个孩子哪来的这些怪想法哦,我把你养大容易啦。
妈妈我爱你,虽然你不可能理解我的无助和悲哀,我是多么渴望被呵护,让我可以放肆地撒娇和犯错。
我喜欢写字,因为只有文字会静静地听我说话,因为只有在文字里我才不会害怕被丢弃和遗忘。我曾经想过,将来我要嫁给一个盲人,我们彼此相爱,我会永远陪在他身边,他也永远不会厌倦我的样子。
或许只有盲人才不会厌倦我逐渐老去的容颜。
我恐惧爱情,因为我看过了很多场风花雪月,虽然我不是主角。
在我一个人的世界里,我过早地成长,喜欢孤独地思考,喜欢对着镜子和自己说话,发出轻微的声音。
曾经有人看过我的博客,然后跟我说,你经历过一些什么事情呢?你一定是个有很多故事的人。每个人的故事都没有固定的结局,但我不喜欢结局,因为结局让我想到死亡。
我什么都没有经历过就已经衰老,我甚至来不及经历一场年少轻狂的奔跑与追逐。人的青春就像一颗饱满的果实,可惜我的年少时光过早地枯萎和冻结了。
杜拉斯在《情人》里写:在我的生命中,青春过早消逝。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繁花似锦的年华早就枯萎凋零。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之间,我的容貌朝着一个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十八岁的时候我就衰老了。我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是这样,我从来也没有打听过。似乎有人对我说过,当你正在经历一生中最年轻、最受赞美的年华时,这段时光的突然推进有时使你感到吃惊。这种衰老来得太快了。
安妮在《啬薇岛屿》里写过类似的话:心走在年龄前面,老得这样快。
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看一眼自己年少的面庞,时光就已经匆匆滑过我的青春年华。它那么迅疾,根本势不可挡。
我甚至没有经历过一场恋爱就迅速苍老了,我还想开始一次早恋,可惜已经赶不上了。初七曾经在QQ的个性签名里写,从遇见你的那个夏天之后,我就没有成长。
心凝固在原先的时光里没有动弹,醒来之后却已经不比当年。
而我就是《恋爱写真》里的由美,是属于那种还没有恋爱就已经对爱情绝望了的人。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所以我一直是在用我的幻觉里的某种臆念写作,写字对我来说就像是做一场梦,我挣扎在梦境里不肯出来。因为她那么美,那么令人沉醉。让我错觉自己身处一场华美的盛宴。那里有南瓜马车,有玻璃鞋,有带我回家的王子,我便可以心安理得地做那个骄傲美丽的公主,而不再是那个土里土气一无所有的灰姑娘。
我睡在四月的梦里,沉醉在一场美轮美奂的梦境里。分不清方向。
(三)
接下来我要告诉你我的成长,还有那个叫做罗布的男孩。
我是那种本来应该很幸福,幸福得不着调的孩子。可是我偏不,哪怕在父母的严厉管教之下,我依然长成了一个叛逆的孩子,显然这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但事实就是如此,不容改变。
我长成了一个自卑的孩子,一般的学习成绩,也没有特别的文艺爱好,班里的学校的活动向来都不露面,这样的学生想不平凡都难。还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讲演稿被学校看中了,可是却唯唯诺诺地不肯上台,于是将机会生生地让给别人,所有的光环都套在那个漂亮的小姑娘身上,却没有人记得那个写稿的小女孩。只能一个人躲在礼堂后面看她站在舞台上笑,像极了春天盛开的花朵。
我那么平凡。一直都是。可是我不能忍受自己成为别人眼里卑微的尘埃,所以我总是假装骄傲的样子,昂起头,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而我骨子里偏偏又是那种倔强又软弱的家伙,所以我受过很多伤害,却又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所以我一直用自己的想法来猜测别人,一度生活在某种阴影之中,难以自拔。所有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我知道这一点,可是我知道我改不了,因为我已经长成了这样坚硬的烂石头。
我甚至不愿意让罗布探测到我的内心,那个我喜欢了七年的男孩子。因为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自卑而又软弱的样子,所以我总是在他面前不停地放肆地笑,我以为掩饰掉自己内心深处藏匿的悲伤,便可以成为温暖他的那一簇小小阳光。
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神经病。
我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罗布是那种冷峻却又不缺温柔的男孩。他对我说话时温柔的关怀,他回头望向我的认真的目光,我直到今天都还记得。我当时真想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可是我那么倔傲地望向别外,根本不理会他的存在,然后一脸漠然地跑开。我那个时候在心里想,如果你追过来我真想抱住你,罗布,我那么喜欢的罗布。我那么喜欢。
我后来思索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写作,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他。因为我想对他说话,可是我又不是那么勇敢,于是我只能写在文字里,就像我高中时候曾经在那本黑皮的日记本里写过N+1遍罗布的名字。
我当时想,等到高中毕业我就告诉你,我喜欢你很久了,你为什么不肯好好看我一眼?我每天和别人大声说话和打闹都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因为我是那么自卑,我甚至不敢主动和你说话。我只能假装我很勇敢,甚至勇敢得过了头。
可是他黯然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我于是跑得更欢了,因为我的自卑又开始挫伤我的感情。
我就这样错过了你,罗布。
在我跑掉以后我恨了自己很久,因为你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女孩的幸福,而我过早地从你的生命里退场。
罗布,其实你不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一种。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念过一个人,在我绽放的二十二年的生命里,我从来没有那样不遗余力地爱过一个人。以前以为,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美好的事情,现在知道,原来那也是一种奢侈。
在我们错过以后很漫长细碎的时光里,我总是在某一个倏忽的瞬间,在某一个只剩下自己的寂静的空间里突然地想起你的脸,那张还没有长成熟的脸,那张已经消失了的脸,而你对此全然不知。于是我便忍不住失声痛哭。虽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真的不后悔那个年少的自己。但事实上,真的还是后悔的。
必须要说的是,我从来不后悔遇见你,认识你的那个盛夏后来成为我青春时光里的一道亮点,让我的记忆不再干枯。当时光滑过记忆,我触摸到你名字的刹那,或是当别人跟我说到那个叫罗布的男生啊现在怎么着怎么着了,我感到胸口有种突发的疼。原来你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从不曾消褪。你的名字,你的声音,你的样子,你的目光,你的眼神,一直都在那里。一直地。可是那些喜欢过的人还会再遇见么?那些感动过的瞬间还会再怀念么?
(四)
我告诉很多人,写字就是我的梦想,可是写字不能算是我的理想。为什么呢?因为写字是我的梦,写字可以满足我梦游的欲望,在那个梦里我可以做所有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拥有我想拥有却不能拥有的阅历。可是写字却不可能是一件可以支撑一生的事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写字是一场放逐。很多时候,我甚至认为,写字是寂寞的人的一场旅行。
人生是什么呢?
人生的本质是要快乐幸福地生活,每天早上醒来,打开窗户,看到映照在地板上的阳光,形成一块清晰的光影,都有想拥抱的冲动。
阳光每天都会照进窗台,我们每天都会微笑着生活吗?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因为我们注定要死很久。
好好活着,用力拥抱阳光的温度,好好地,快乐地,幸福地活着。
这才是生活的本意。
真正智慧的人,是那种可以从很小很细微的事情里发现快乐的人。
而我最大的梦想,是有人疼爱,我这样告诉自己。
我向往一场爱情,一场近乎虚无的单纯干净的感情。我们一起谈论理想,我们一起谈论未来,我们一起出去旅行,我们一起快乐地享受生活。
在这场爱情里没有世俗的般配,没有条件的允合,没有欲望的取舍,只有我们不顾一切的相爱。你轻轻走过我的身边的时候我的心里都会微微地颤抖。
妈妈说,你已经不可能遇见一个让你怦然心动的男孩,因为你已经不是十七岁。
十七岁到二十二岁。
五年。
我一直将十七岁定义为青春里最美好最纯净的年龄,那是真的桃花灿烂的年纪。
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做着一个梦,醒来的时候舔过自己干涸的嘴唇,甜得很。
十多年以后当我还在延续这样的梦的时候,身边的老公一边为了盖过身上滑下去的被子,一边说,你是不是做梦了?
嗯。是一个很长的梦。
你在梦里笑得很美,我都不忍心叫醒你。
我梦见我们都是十七岁,我坐在你的单车后面抱住你的腰,我们一起经过古老的巷子,逃过父母和邻里贼亮的眼睛,因为他们可能会说,这是哪家的孩子哟,这么小小年纪就不学好,整天和男孩子一起像什么话哦。
可是他们知道么?心动的爱恋本来就是在被禁止的年纪里发生的。
我梦见你在早晨给我买好早点,傻乎乎地站在我们约好的路口等我,我们一边走一边吃,像两个小馋猫。你一边吃一边问我,这个你要不要?
放学以后还是照样会在约好的地方见面,一边谈论那个某某老师真是搞笑死了,那个某某学生真是自恋死了恶心死了,一边走到水果铺前,你问我,你要不要吃?
我理想里的十七岁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可是梦里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因为那是我构造的梦。
十七岁的我是那种自卑的小屁孩,后来跟妈妈提起来,她说,有什么好自卑的。可是当时看到别人优秀的学习成绩就会想,她怎么那么厉害呢,真是爽死了,根本不会晓得人家普通学生的苦恼,这种人真是讨厌死了。看到别人和漂亮男生上课一起通纸条放学一起回家,那种发自内心的笑声就像针一样刺进自己年幼的心脏里,凭什么自己就活该被冷落呢?回想当年,真的就像《年华是无效信》里宁遥对王子杨的一半厌恶一半嫉妒的感情一样,那么真实,直接捅进了我的心脏。虽然毕业以后听到有人对我说,你好像一直都不喜欢说话的样子哦。可见一直都不是那种阳光的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讨人喜欢,还有点自以为是。
周末有的时候会给几个要好的朋友打电话,妈妈就会说,怎么都不见人家打电话过来哪,怎么总是你撵在别人后面样的。
高一时候喜欢过一个阳光帅气的年轻老师,然后都写进了日记里,很直白的语句,一副很懂爱情的老成模样。之后那本自认为带锁的本子被妈妈摔了个粉碎,你怎么这么贱兮兮的,哪里像一个女孩子哪,真是没脸没皮的。
事实上那次的事情给我的打击是异乎寻常的,只是我,再也没在妈妈面前提起过。以至于后来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那个老师的样子,却还是记得妈妈说过的话,女孩子家不能这么贱兮兮的没脸没皮的。
一直是那种很矜持很传统的人,不敢主动和男生说话,甚至不敢主动和那个帅气的年轻老师打招呼,好像那本日记本被妈妈拿去给他看了一般,总之一见他就会心虚。上了大学的某个假期在街上碰见他,他说,我记得你的,你那时候可真是安静啊,从不说话不打闹的。顿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傻得可以。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所以才会错过罗布,我一直这么以为。
罗布,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想拨通你的电话,然后和你说话,去你的学校和你见面,看你打篮球的样子,可是我不够勇敢,每一次,我都拼命忍住自己这样强烈的念头。
唯一的一次,是和朋友去海边喝酒,把白兰地和啤酒混在一起喝,她说,你还喜欢他么?
不知道。我只是放不下他。我只是还会常常牵挂他。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失败。
她说,给他打电话吧,你不是一直都在等他某天给你发信息么?
我不能打扰他,他会烦的,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我不能被他看扁了,我不能在他面前丢了自尊,那样他会更加看不起我的。
可是人明明就想他嘛。干吗这么委屈自己啊?
冲动之下就按下了他的名字,罗布。
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您请稍后再拨。
于是我还是自顾自地对着话筒说,罗布,我第一次打你的手机,你就是关机的,是不是也太不给面子了?
大二那年我遇见合适的男孩子,家庭条件也算殷实,我们有时见面,但是一直冷淡地相处。他喊我出去的时候我常常窝在宿舍里不动,我说,我懒得出门的,你自己玩吧。所以我们只是偶尔见面,偶尔说话,偶尔。
妈妈说,感情就是你给别人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一个获得幸福获得疼爱的机会。你总这么不冷不热的,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个激情,而且还好像高傲得不得了的死像样子怎么招人喜欢啊。
本来就不是招人喜欢的好孩子。从来都不是。
妈妈在一旁无奈地叹气。
我笑,我一直都是这么愚钝的孩子,不懂得把握,否则我也不会错过了罗布。我那么喜欢的罗布。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其实我后来碰见过罗布。我们静静地站在教学楼梯前说话,他说,其实我挺怀念这里的。
我说,我也是。当然他不会知道,我多么怀念和他同在的岁月。
你有男朋友吗?我是说现在。
我从来都没有过男朋友。
为什么?
因为我后来遇见的那些男孩总是那么轻易地脱口而出就说出“我爱你”,就像在背诵一首情诗,并且毫无基调。我听他们表白的话感觉那么滑稽可笑,于是我就一直笑,笑到那个男孩走远。
你不向往爱情吗?
我要的感情他们给不了,他们要找的是一个女朋友,而我要的是一段单纯的感情。我要那么多的爱,可是他们只懂得恋爱和接吻。
可是你知道么?要找到一个你喜欢并且也同样喜欢你的人是很困难的事情。
我知道,罗布,我早就知道。因为我梦里那个拉风的男孩就叫罗布,酷得一塌糊涂。
我也在找这样的感情,可是我还没有找到。
罗布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忧愁地望向远处的公寓楼和操场,没有注意到我一脸难过的神情。他显然不曾知道我对他的暗恋,因为我总是和他作对。
罗布,我为什么不幸福呢?因为我不会说话,因为我想得太多,我把很多问题思考得太复杂。有一个男孩对我说过,我们是应该思考人生的,因为大学不是用来逃课恋爱泡马子和钓凯子的,可是你似乎想得太多了。
(五)
我始终相信命运,在感情方面一直比较迟钝,并且一直被动地等待一场命定的邂逅。
很久以前看过这样的话:如果气球滚到你脚边,不要去捡;如果它再跑到你脚边,那么它就会永远属于你;如果它不再回来,那么它根本就不是你的。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被动地等待。把自己的心事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假装我根本不在乎,假装我是那个骄傲的公主。
可是我在错过以后看到你离开的背影。我想叫住你,我想叫你停下来,我想叫你走得慢一点,我想叫你等我一下,不要走得那么快。可是你已经走了,匆匆地从我的世界里走失。我那么喜欢的你已经消失在人海。剩下的日子里我只能在回忆里与你相逢。
我要拿什么,和时光,和现实,和命运抗衡。我什么都不是。
也曾经像个小女生一样相信星座。
10月11日出生,属于典型的天秤座,听说和金城武还是同一天生日。初中时候因为这个还兴奋得屁颠屁颠的,弄得好像能跟人家巴上亲戚似的。现在想想可真是幼稚,就算攀上了亲戚又能怎么样啊,他其实也是平凡人不是。
十几岁的年纪本来就是因为帅哥犯花痴的傻瓜年纪。
曾经有本书上用这样一个传说来描述天秤座的女子:有一种鸟儿,自出生起,一直流浪飞翔,从来不会停止。它从来不歌唱,天空任何一个角落,都会留下它流浪的足迹。直到看到它心属的荆棘,才会落脚,将自己的胸脯插入荆棘里,自流出鲜血的嘴里,唱出一生最动听的歌曲,直至死亡。
天秤座的女子习惯了隐忍地面对生命里的感伤与爱情,不对任何人坦白自己内心的柔软,所以她们的伤很淡却很长。无论是谁,无论是怎样的感情都无法让她们不安的灵魂落脚,她们总是一直在默默流浪寻觅属于自己的荆棘,属于自己的落脚之地。
所以一直相信这是一种命运,从出生开始就决定了的命运。连不幸福,不快乐,忧伤的哭泣,强颜的微笑也成了命运的必然。
一直以为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所以淡然,所以从不去争夺或者抗争,以为那是无意义的,以为一切都是徒劳,以为自己足够聪明地望见了生命的另一端。
可是我在某天早晨醒来看到射进窗口的阳光,突然顿悟过来,我为什么不能够幸福快乐地生活呢?我二十二岁的生命里所有美丽芬芳的花朵都开尽了么?全部都腐烂了么?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舍弃了所有欲望,如果我们要的不是那么多,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活着,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和追求,我们一定会很快乐。
换句话说,所有的悲伤与痛苦都是人自找的。身体里积压了太多的重荷,太多的顾忌,太多的贪欲,于是不快乐,于是郁郁寡欢。
其实真正相信命运,真正信仰上帝的人是不会不快乐的,因为上帝带我们来这尘世是为了让我们获得幸福。
幸或不幸,其实只在一念之间。只是太多的人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某天看到外面闪耀的阳光也会欣喜若狂,那么我们一定可以幸福恬淡地面对生活。我要微笑。然后狠狠地幸福。
(六)
四月的阳光一点也不耀眼,我还在写一些文字,纪念那些自以为珍贵的过往青春。
我依然喜欢着那个叫做罗布的男孩子,虽然我知道他不会回头注视我,但是我记忆里的他依然低头站在栀子树下吹着口哨。
我告诉一个朋友,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写字么?因为如果没有文字,我如何和他对话呢?
可是罗布,我已经说完了我所有要说的话。不管你听不听得见,我的言语已经干涸,再见面的时候我只有沉默地听你向我问好。
妈妈告诉过我,感情是女人最终的归属。
而我现在有了一个很没志气的理想,我想拥有一个与写作无关的职业,我在悲伤时写字,在快乐时欢笑,我不用在任何时候强迫自己去写任何东西。
因为写作不是事业,写字只是心情的某种映象和反射。
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四月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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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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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8-05-12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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